【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官真情释法破坚冰

04-13 10:05  

(通讯员袁超报道) 近日,蕲春县检察院成功促成一起危险驾驶案民事部分和解,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握手言和,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2020年9月的一天夜晚,犯罪嫌疑人柯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因观察不周、处置措施不当,与路边行人余某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经公安机关勘察认定,柯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柯某属于醉酒驾驶。

案件移送至蕲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卷,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交警部门前期调解过程中,双方语言交流存在误会,二人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互不信任,矛盾一时难以调和。

检察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主要矛盾,并组织双方到检察院进行调解。一面对柯某耐心释法说理,劝说其再次对余某真诚赔礼道歉,安抚余某对抗情绪;一面也说服余某综合考虑柯某实际经济能力,合理提出赔偿要求。

通过耐心疏导和劝解,双方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坚冰逐渐消融。最终,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柯某当场赔付到位,取得了余某谅解,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综合考量柯某认罪态度、民事赔偿等情况,检察官向法院提出对柯某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3月22日,蕲春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饶诗

编 审:童志勇 程小年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126/202104/265ba9457a3b79c4c2d160e99152c35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