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城区禁止流动广告车游街行为

05-11 17:04  

  云上蕲春报道 (蕲春广电全媒体记者 吴江华)5月10日,县城管执法局广告办、警察大队和市容市貌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流动广告车整治行动。

 

  流动广告车辆游街不仅存在噪音污染,还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诱发交通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从5月10日起禁止各种广告车辆在漕河城区游走。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现场拆除广告画面,并对广告产权人、驾驶人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周波 

  编审:童志勇  程小年

相关阅读

https://img.cjyun.org.cn/a/10126/201705/e69db92530c73fd2a8c9dd8e0f238ff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