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网讯 通讯员段浩报道 近日,蕲春法院蕲州法庭调和了一起龚某诉黄某离婚纠纷。原、被告常年在异地打工,双方育有一子今年11岁,经年累月由外婆抚养。因涉及年幼留守儿童,承办法官张卫疆十分慎重,鉴于这起案件是第二次起诉,他决定对当事人的留守儿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承办法官张卫疆带着人民陪审员一行三人辗转来到被告母亲的住处,年迈的老人见到他们既激动又伤心。张法官在说明来意,细心地让孩子到自己的房间去看书,但11岁的孩子显然已经知道父母闹离婚的事情,黯然地默默走到房间。张庭长细致地询问着情况,当说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老人泣不成声,小外孙生下来几个月大就一直随老人生活,从未感受过父母的关爱。张庭长宽慰了老人后,起身走到房间去看孩子,孩子早已经泪水盈盈地从房间里拿出了一封写给法官的信。张庭长走到孩子身旁,摸摸孩子的头,郑重地接过信。“法官叔叔,爸爸妈妈离婚了我也不想活了,怎样才能不让他们离婚?我该怎么办呢?……”看到孩子写满大半面纸张的信,目睹老人孩子依偎着不停抽泣的场景,张庭长神态凝重地做好询问记录后,庄重地告诉老人和孩子,法庭一定会考虑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相识、相互了解的优势,指导其积极协助参与庭前调解。他们摸清当事人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原告认为双方常年两地分居,互相关心甚少,认为这种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始终不厌其烦的耐心试着打开原告的心。承办法官向原告传达着被告的意见,并为双方讲解和睦维家的道理,劝其以和为贵,互相体谅、谦让,以后双方应多加交流和互相关心对方。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解开心结,原告主动撤诉,一个本即将面临支离破粹的家庭保持了完整,一名乡村留守儿童终于回归了家庭。
蕲州法庭对“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案件处理十分慎重,尽力做好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留守儿童”家庭的稳定和完整,让留守儿童享受司法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