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

06-28 21:44  

  蕲春广电全媒体记者吴笙铭报道)6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十大整治”行动,实施“三项工程”,搭建全县大交通格局,坚决扭转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县长詹才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这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重点整治货车改装、超载运输黄砂、矿料;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期不年检、违法载人;运输危化品车辆无营运资质、超载超速、不按规定参加审验;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道;校车超员超速、非校车接送学生、无资质驾驶人驾驶校车;境内高速公路行车占用应急车道、随意上下乘客;景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占道经营、以路为市、打场晒粮、乱停乱放等道路环境整治;酒驾、醉驾、毒驾整治等十大整治行动,大力实施全县交通安全“大教育”、公路安防设施“大建设”、路段责任包保“路长”负责制三项工程,搭建全县大交通格局,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明显提升、道路安防设施明显优化,群防群治机制明显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等五大目标。 

   詹才红在讲话中强调,交通安全是生命工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认真对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拿出过硬的措施,坚决打一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在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上,除了宣传教育、严管重罚、联勤联动等工作措施外,还要针对老百姓深恶痛绝、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货车超载超限行为进行彻底根治。同时,要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整治方案中的“十项整治”任务,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临一线,坐镇指挥,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要组织联合督查专班,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凡发现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或者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一律移送有关机关严肃查处。

  会上,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涂曙光就整治工作作了部署。副县长李国忠宣读《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了《蕲春县争创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县领导何朝阳、段宇新、丁珍桃、丁纳新、邓俊生和胡新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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