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一位55岁的中年人,觉得家庭环境不好,试图通过玩网络视频寻找精神寄托。结果被人利用,先后投入资金40万元!得到的仅仅是对方给予的一时所谓的精神慰藉,失去的却是巨额资金,甚至是整个家庭。这则消息反映了当前有些网络文化,若不能正确对待,则有可能越陷越深,害了自己,毁了家庭。
这位当事人之所以沉迷于网络,主要是觉得家庭不和谐,不能从家里得到尊重和快乐,希望通过网络文化,作为一种宣泄的突破口。初衷是为了从家庭之外,通过网络视频得到一些精神上的慰藉。刚开始,他确实通过那种途径尝到了“甜头”,对方所说所做的,正合他心意,让他得到了从家庭里没有感受到的尊重和快乐。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一而再、再而三往里面“投资”,得到一时的满足后,又试图获得更大更长久的“收益”,难免欲拔不能。
在无线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 网络音频、视频这些通信设备,极大丰富了网络媒体直播空间。通过点播视频,观看更灵活,更贴近受众,让受众之间有更多更刺激的交流。交流样式的新颖,相对更便捷的服务给受众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视觉和听觉享受,深受网友的推崇和喜爱。
但伴随着网络直播的不断普及,有些网络群体比较混杂,出现了许许多多传播行业内的不良行为。少数媒体主播,利用受众的心理特点,“对症下药”,循循善诱,投其所好,受众若不保持清醒的头脑,难免落入其“圈套”,被消耗大量的“费用”。
当记者采访那位中年人,是什么力量促使他投入巨款仍放不下网络视频时,他的回答是:“通过玩网络视频,可以从对方那里获得尊重,从中体现价值感和存在感”。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确实让人啼笑皆非。
我们获得价值感、存在感的途径有很多条,并非要从网络中获取。我们可以努力工作,从工作中获得成就;也可以多关心家人,孝敬老人,体贴老婆,教育孩子,从家庭中体现价值;还可以通过培养业余兴趣爱好,从中得到充实和快乐,体现自身价值和存在感。相反,如果心怀侥幸,沉迷于从网络视频上得到尊重,体现价值,只会得不偿失,那毕竟只能获得一时的满足,并非长久之计!(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