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王锦鹏报道
房屋租赁期满,两租户既不续签租赁合同也不退房,房东一纸诉状将其告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其拒不履行判决,蕲春县检察院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力措施执结案件。2017年12月22日,县法院依法对该案强制执行,县检察院进行全程监督。
当日上午8时许,蕲春县法院出动五辆警车、派出二十余名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来到本县漕河镇步行街两家门店进行强制执行工作。该门店为蕲春县九棵松村委会所有,2012年1月分别租赁给董某、沈某经营。2012年底,租赁期满后,由于租金未谈妥,双方未再续签租赁合同,但董某、沈某拒不退房,九棵松村委会被迫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2013年8月,蕲春县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董某、沈某将门店交还九棵松村委会,并赔偿门店租金损失。董某、沈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7年8月,九棵松村委会向蕲春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反映上述问题。该院经过调查后,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力措施执结案件。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了此次执行攻坚行动。
在蕲春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执行法官在门店前拉起警戒线。与被执行人进行了最后的电话沟通后,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到场。执行法官组织人员强行开锁,清点店内物品,登记造册,然后组织搬运工将店内物品搬出。
本次执行攻坚行动中,蕲春县检法两家携手共同打击“老赖”,对那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起到了震慑作用,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