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徐颖慧 曹琦节 叶学军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执法能力,近日,蕲春法院行政庭法官董桦受邀到县工商局进行授课,对200多名工商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董桦法官紧密联系实际,结合典型案例解析工商部门在执法程序、实体运用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挖掘内在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董桦法官指出,工商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需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提供“第三人的意见和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即当事人对行政决定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书面或口头意见,以及催告书的送达情况、当事人是否提出异议、主动履行情况和原因说明,以保护行政机关和被执行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最后的答疑解惑环节,董桦法官一对一地回答了工商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现场反响热烈。他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授课,进一步强化了程序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加规范、有序、高效的方式开展工商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