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剑指蕲河非法捕捞

03-23 15:40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胡亮报道 蕲河是蕲春人民的母亲河和生命河,自东北向西南流贯全县,最后注入长江。然而,有不法分子却肆意践踏母亲河,破坏蕲河渔业资源,给蕲河生态造成严重威胁。经群众向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反映,仍收效甚微。2018年2月22日,蕲春县检察院对该县水产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2017年12月,蕲春县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蕲河流域存在大量非法捕捞行为,鱼类资源破坏严重。获得这一重要案件线索,蕲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晓明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民行部检察干警深入蕲河流域走访,对蕲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侵害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该流域非法捕捞的情况严重,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电捕鱼时有发生,许多渔民在河中采取电击的方式捕捞作业,致使大量鱼虾资源遭毁灭性破坏;二是使用迷魂阵捕捞,在蕲河下游,多处拦腰河道,截捞鱼虾;三是布设拦河大毫(俗称“袋子网”),在八里双沟村长江入口处,于两岸搭架设网,网眼密集,一次性起网捕捞,使各种鱼类无论大小悉数被捕获。此类捕捞工具在蕲河流域设有多组,对鱼类资源的破坏尤为严重。

2018年2月12日,蕲春县检察院对该县水产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严厉禁止非法捕捞的行为继续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蕲春县水产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部署,对蕲河流域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对发现的四部迷魂阵和蕲河长江口5部拦河罾网片予以拆除,对当前因正处于低温枯水期而未发现的电打鱼行为加大了巡查力度。同时,该局表示,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坚决落实长江禁渔期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提高威慑力度。3月7日,该局将整改情况向蕲春县检察院汇报。

“本案的线索来源于群众。蕲春县检察院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与检察机关共同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蓝天。”胡晓明副检察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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