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
张晓峰)3月26日,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开展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扎实开展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拥护的民心工程。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务实作风、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坚定决心,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开展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实际行动,是坚持正风肃纪、转变作风、求真务实的重要抓手,是消除民生工作隐患、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的有力举措。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举一反三,刀刃向内,把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会议强调,要以开展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民生工作水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多办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力戒好高骛远、寅吃卯粮,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防止民生工程成为隐患工程、民怨工程,让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扎扎实实推进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正在实施的民生项目,该优化的优化、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叫停的坚决叫停,限期整改销号。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政策导向,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源头治理,严把民生工程决策关、标准关和监督关,从制度上防止和纠正民生工作偏向。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