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通讯员张建华 陈明荣报道 7月20日,拖欠水费又殴打工作人员的蕲春县株林镇唐店村用水户张新主受到公安机关罚款500元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今年3月份以来,蕲春县株林镇唐店村用水户张新主以自来水浑浊为由,一直拒绝缴纳水费,经达城水厂工作人员陈继生同志多次上门催收无效。6月中旬达城水厂决定依法对陈新主家下达停水通知,当停水通知单送达时被张新主当场撕毁。7月15日,水厂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 和《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对张新主家实行强制停水,用堵头堵住其进水管道,并告知交清水费后,水厂会及时恢复供水。可张新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待工作人员离开后私自接通使用。7月19日在水厂领导安排下,陈继生、陈少民等一行四人来到张新主家依法再次封堵该户用水管道,堵完后骑车回厂途中,被张新主骑车赶来,把陈继生同志从车上拉下来,进行欧打,从头部打到下身,态度极其猖狂,过路村民实在看不过眼,纷纷上前劝说,才得以住手。当晚张新主并未因此收敛,又擅自私接管道,但由于水压过大管道一时未接通,造成自来水直接流失,导致当日晚株林镇达城片区十几个村大范围停水,停水时长近9个小时,直接供水损失达2000多元,对水厂供水信誉造成了较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
为了维护正常供水秩序,7月20日,达城水厂将此恶性事件上报了县安饮办和株林派出所,在县安饮办敦促下,株林派出所责令事主张新主赔偿陈继生的医药费并全额缴清所欠水费,并对其实行行政拘留十日和处五佰元的罚金,维护了社会稳定,群众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