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约谈“122”工程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征迁对象

09-20 20:25  

(蕲春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吴笙铭报道)9月1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122”工程征迁对象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及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执行“122”工程征迁决定,争做蕲春发展的坚定拥护者。县委副书记、县长詹才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陈风主持会议。

詹才红指出,实施“122”大拆迁工程,是抢抓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窗口推动蕲春大建设、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是城市发展所需,是顺应民心所向。大势不可挡、大道不可拦,谁阻碍这次拆迁,谁就是蕲春发展的罪人。“122”工程征迁对象涉及的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要严格执行《党章》的要求,严格履行党员义务,严守省、市、县相关纪律规定,坚决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征收拆迁决定,所有涉及这次拆迁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房屋必须5天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要带头腾房让地,积极配合指挥部做好房屋拆除工作,协议签订20天内房屋必须拆除;要带头宣传征收拆迁政策,积极做好亲友的思想工作,动员引导他们支持、配合拆迁工作。

詹才红强调,集中约谈是促进工作的手段,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关键。对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拆迁对象拒不配合的,县纪委、监委要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坚决做到“一案四查”:一是查当事人违规建房的纪律责任,一经查实,从重处理。二是查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拆迁对象户的工作,要一包到底,对未按时签订协议和拆除房屋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建房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要追究镇、村干部以及“查违”办包片监管人员的责任;如果办理了相关手续,要追查是谁经办的,追究办证的镇、村、单位具体经办人以及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查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各相关乡镇纪委、相关单位纪检组要迅速摸清情况,做好启动调查处理的准备工作,如有失责行为,要一并进行问责。

詹才红强调,做好征收拆迁工作,精准发力,严守政策是关键。各指挥部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对违建、抢建的一律不准“开口子”;镇、村干部必须全力做好工作;对涉及的对象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所在单位负连带包保责任。县城管局、县公安局要继续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发现一起要坚决拆除一起;对发布小广告、鼓动群众搞一次装修的人员要坚决打击,确保征迁工作公平公正。同时,对在这次大拆迁中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甚至当群众“尾巴”、造谣生事、挑拨群众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严肃查处。

陈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上,县卫计局、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就所在单位公职人员配合拆迁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县领导南策志、何朝阳、周迪生、徐晓燕、胡杰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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