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吕梁报道)10月30日,蕲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骆志鹏等1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
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骆志鹏伙同其他人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持械斗殴、寻衅滋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该案涉及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
庭审按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先后召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就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进行庭前证据开示,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重点详细质证、举证,明确庭审重点,为庭审顺利进行做足充分准备。
在铁证和犯罪实事面前,骆志鹏等16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甘欢
编 审:童志勇 程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