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五家单位获评政协2018年度民主评议满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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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周菲报道)12月7日,县政协2018年度民主评议“满意单位”结果揭晓:林业局、工商局、经信局、司法局、规划局获评政协民主评议“满意单位”。县政协主席蔡绪银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政协2018年度民主评议县直部门工作在为期7个月,经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规定程序后,于12月7日上午进入集中测评环节。集中测评会上,五家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政协常委、市县政协委员、红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测评打分。经民主集中测评,林业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司法局、县城乡规划局获评政协2018年度民主评议“满意单位”。

蔡绪银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政协民主评议工作评议活动准备工作到位、方法步骤到位、宣传氛围浓厚、活动效果明显。主要表现为:部门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部门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

蔡绪银希望被评议部门要按照“思想不能松、劲头不能减、措施不能软、目标不能低”的总体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科学有效的方法,切实巩固好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取得的丰富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促进部门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把部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勇军要求获评满意单位的五家部门要充分运用民主评议成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陈大柱、刘琳、罗霞、余华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周润卿

编审:程小年 童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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