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法官上门,让群众沐浴冬日暖阳

01-03 17:45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刘小敏 叶学军报道  近日,蕲春法院青石法庭副庭长张智斌驱车数十里来到当事人家中,认真聆听当事人倾诉,帮助他们走出阴霾,收获温暖。

2018年6月,李某遭遇交通事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父母及叔父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智斌依法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父母62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李某父亲中风在床,张智斌心中满是担忧:“老两口失去了唯一的儿子,这笔赔偿款是老人最后的保障,如何及时且妥善地把赔偿款交到老人手中是关键,我有必要去看下他们……”

12月20日上午,他来到了老人家中。看到老人空洞的眼神,张智斌十分动容,安慰道:“我也有年迈的父母,也有孩子,二老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丧子之痛是无论多少钱都弥补不了的,但生活还是要向前看,希望二老注意身体,好好生活。” 待两位老人情绪稳定后,张智斌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赔偿款原则上应由两位老人共同领取,但考虑到李某父亲行动不便,为尽早尽快拿到赔偿款,他建议李某父亲可以书面授权给李某母亲。听到这个建议后,李某父亲当即签授权署委托书。临走时,老人一再感谢着将张智斌送到门口。

12月25日,张智斌接到了李某父亲的电话:“张法官,我和老伴今天拿到了赔偿款了,谢谢你这么关心我们两个孤老儿呀!”

近年来,蕲春法院积极践行“干警多动腿,群众少跑路” “把困难交给自己,把方便留给当事人”的司法理念。在审理案件时,从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着手,融情于法,温情司法,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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