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王警报道 2019年1月7日,呵气成霜,滴水成冰。在这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蕲春县横车镇拢船头村委会却温暖如春。该村贫困户袁某某颤微微地从该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陈飞手里接过28000元司法救助金,声音有些颤抖:“这么冷的天,你们跑这么远送来救助金,感谢检察官一直把我们记挂在心上……”
2018年4月,拢船头村委会向蕲春县检察院发出请求函,申请对村民袁某某提供司法救助。该院干警第一时间找到当事人袁某某了解情况。
2004年10月8日,袁某某之妻李某某骑自行车在西河驿大桥上被车辆撞击致死,肇事车辆逃逸,案件至今未侦破。事故发生后,袁某某整个家庭遭受沉重打击,其子当时在部队当兵,得知噩耗后精神严重受挫,退役后患上精神分裂症,现正在蕲春县康宁精神病医院治疗。袁某某本人也不堪悲痛患上慢性疾病,长年需要药物治疗。父子俩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属国家精准扶贫对象,目前仅靠政府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该院干警在调查清楚情况后,认为袁某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迅速为袁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过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终于在2019年春节来临之前,将28000元司法救助资金送到袁某某的手中。
捧着国家司法救助金,感受检察官的殷殷关切,袁某某沟壑纵横的脸上流露出久违的笑容。
近五年来,蕲春县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把司法救助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把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四类群体作为重点救助对象,逐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切实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该院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超过十件,累计申请发放救助资金达三十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