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原创   05-26 23:03  

(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周波报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5月24日,我县全面启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适用对象主要是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缴的退役士兵。有工作单位的对象到原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材料清单告知书》,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自谋职业的对象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窗口(县公安局老办公楼一楼)领取表格,受理时间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县政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领会中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保险接续工作,熟练掌握政策,全面统筹推进工作,坚决完成保险接续任务。

当天,副县长丁纳新分别向15个乡镇办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授牌,标志着我县15个军人服务站正式成立。

责任编辑:周润卿

编审:程小年 童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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