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我县开展反窃电执法行动

01-27 19:15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查章维报道)电是商品,窃电涉嫌违法。近日,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开展反窃电“政警企”协同执法,在付畈社区等地查出多个窃电用户。

在协同执法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用户私自架设电线,越过电能计量装置,违规使用国网电能。这些未经过专业人员架设的电线,位置隐蔽、线路复杂,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这根线是从外面主线路接过来的,没有经过电表,属于窃电行为。

发现窃电行为后,县发改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拍照留证,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再拆除违规线路,并当场向用户下达《违约(章)用电、窃电通知书》。

县公安局 民警:电是商品,窃电属于违法了还属于犯罪,这种违规行为以后不能再犯。

执勤民警对窃电者批评教育后,窃电者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并自愿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县发改局能源建设股股长  李继刚:我们此次反窃电专项行动,用数据技术手段锁定窃电嫌疑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及供用电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孙芸

编 审:童志勇 程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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