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蕲春:加大宣传加强执法 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

04-03 19:52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查章维报道)3月1日起,我县城区“禁限鞭”升级为“禁鞭”,禁鞭范围西起蕲河与杏林大道交汇处,沿蕲河东岸(含坝体),至高德畈村高芝路;北起高芝路西端,经李嘴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鹞鹰岩水库大坝、雨松庵脚至麻武连接线管上湾桥;东起管上湾桥经三码河村村级道路至长城驾校,沿老柳界公路至绕城公路交汇处;南起绕城公路东端,至走竹路、杏林大道与蕲河交汇处的围合区域。

清明节期间,县禁鞭办通过流动宣传车加大禁鞭工作宣传力度;在城区进山路段设置卡口,加强执法检查,杜绝上山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孙芸

编 审:童志勇 程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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