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查章维 报道)县林业局在办理政协提案过程中,完善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建设全县首个“补植复绿基地”,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促进森林资源保护。
近年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受到广泛重视,各地林业部门积极推进林长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毁坏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为加快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县政协委员李杰、邓剑平、张乐怡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建设补植复绿基地的提案》,明确表示“通过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订生态修复书面协议,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补植复绿,以达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目的”。
县政协委员 县人社局干部 张乐怡:我们这个提案就是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及生态修复机制引入森林资源保护领域,实现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通过聚合人力资源,以点带面提升全县森林保护质效、生态文明水平。
今年11月,县林业局等单位秉承“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工作思路,按照“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在狮子镇胡敬冲村规划建设150亩生态修复基地。针对滥伐林木、过失毁林等危害生态环境案件,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相关单位通过异地补植、劳务代偿、委托实施等方式,在基地内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筑牢森林保护屏障,推动生态持续发展。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 汤书斌:我们始终坚持提升政治站位,聚焦工作实际成效,以补植复绿、优化完善为载体,持续强化公众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积极营造生态保护的优良环境,全力守护好我县绿水青山。
编辑:李科桦 责编:梅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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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人:童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