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水政拆除违法建筑物

04-27 10:18  

   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王锦涛报道 为充分做好汛前河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蕲春县水政监察大队和县砂管局会同沿河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所、派出所、水利站等部门,对所属河流防汛、河道行洪安全等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在狮子河正街河段发现两处违建,经现场调查,该建筑物位于河道内,没有经过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和审批,属违法建筑物,严重阻碍河道行洪安全,县水政监察大队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进行了法律宣讲,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群众的支持。

  4月25日,县水政监察大队出动执法车辆2台,执法人员10人,会同狮子镇政府、狮子镇水利站和当地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对该镇正街河道内的违法建物依法进行了拆除,彰显了水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提升了水政监察队伍的形象,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保障了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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