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网讯 通讯员涂清华报道 26年光阴,5次被判刑,坐牢24载,出狱才一年,又持刀捆绑抢劫站街女,11月23日,蕲春警方循迹追踪,在一小餐馆内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11月21日早上7点钟,一名满脸血污的女子来到蕲春县公安局漕河刑侦中队报警称,她于20日晚被人捆绑抢劫。
报警人小枝陈述,她是一名站街女,20日晚上9时许,她在漕河街被一名男子以包夜的名义开车接走,这名男子将她带到偏僻处,以刀威胁,用胶带将她捆绑,不断地殴打她,逼迫她拿钱出来,后来她昏了过去,醒来时已是21日凌晨,醒来时她躺在男子车后座上,自己平时栖身旅社的老板娘小梅也被胶带捆绑,躺在她旁边。一直到天快亮时,这名男子见确实不能从她们这里榨到更多的钱财,在抢走她们身上的几百块钱和手机后,把她们送到漕河接她的地方,开车逃走,走时还自称犯过不少大案,威胁她们不要报警,并告诉她们自己的车是假牌,报警也没用。
接到报警后,漕河刑侦中队迅速介入侦查。根据受害人所提供的蛛丝马迹,23日中午12时,办案民警循迹追踪,在蕲春县株林镇和浠水县洗马镇交界处的丁字路口一家餐馆前发现一辆嫌疑车辆,民警侦查发现,这家餐馆同时还兼营住宿生意,嫌疑车辆司机的身高体态衣着和受害人描述相符,就住在这家餐馆的客房里,还没起床,民警们迅速冲入,将还在床上睡觉的嫌疑人周某某一把摁住。
周某某被带回漕河刑侦中队,没费什么功夫,就对自己持刀捆绑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日晚9时许,周某某先将站街女小枝骗出带到浠水三角山边捆绑殴打,再利用小枝将旅社老板娘小梅骗出捆绑威胁,天亮时分见确实抢不到更多的钱财,在抢走她们身上的手机和几百元现金后将她们送回漕河。
周某某,43岁,浠水绿杨人,自1990年起曾5次因盗窃、抢劫被浠水、东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每次出狱后随即犯案再入狱,总服刑时间超过24年,最后一次在2015年5月刑满释放。
目前,周某某已被蕲春警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