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蕲春讯 通讯员胡小玉 余燕玲报道
根据省林业厅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4月28日,蕲春县森林公安局、蕲春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组织开展了一次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清查集中行动。
早晨6时许,全体民警集合出发。全体民警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叶青、教导员陈小平带队,兵分两路,直抵漕河城区的集贸市场、野生动物收购点,青石镇、张榜镇、檀林镇等蕲北乡镇野生动物收购点、山货经营店。
下午15时,行动圆满结束,共收缴活体眼镜蛇1条,乌梢蛇6条(死体2条),活体泥蛇30条,夜鹭2只(死体),活体黑斑蛙5斤。收缴的野生动物由县野保站统一处理,活体放生,死体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