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联动司法再发力 老有所养众人赞

12-27 10:09  

   蕲春网讯 通讯员黄坤 朱孟哲报道 俗语云:久病床前无孝子。蕲春法院张榜法庭近日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让亲情回归的同时也让邻里乡亲深切感受了一场情理法交融的震撼教育。

  12月23日上午,张榜人民法庭四名干警早早来到巡回审判点檀林司法所,准备开庭审判檀林镇某村陈老汉(化名)诉三个儿子陈大、陈二、陈幺(均为化名)赡养纠纷一案。

  该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积怨颇深。陈老汉与三被告20年前分家,当时约定陈老汉随陈二生活,陈老汉的妻子随陈幺生活,因陈大过继他人,不承担老父老母赡养义务。随后陈老汉的妻子去世,由陈幺料理后世。2016年初,陈二将病重的陈老汉置于陈幺家大门口,认为陈幺应将陈老汉接回家赡养,陈幺认为自己赡养了母亲,对父亲可少尽赡养义务。陈老汉被三个儿子“推来让去”,痛苦不堪,故诉请三被告共同负赡养义务,并负担前期医疗、护理费用。

  鉴于本案对辖区村民具有较好的普法意义,法官在庭前与村干部进行了调查和沟通,并在村里张贴了开庭公告,故庭审现场坐满了旁听的左邻右舍。开庭前,朱帆法官邀请司法所负责人、村干部参与庭前调解。原、被告态度虽有改观,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决定开庭。随着法槌一身脆响,只见审判员、书记员和诉讼代理人着装规范,原、被告表情凝重。“这场面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冒想到会出现在我们身边啊!”旁听村民说。

  开庭中,本着调解才是化解家庭纠纷最好方式的思路,朱帆法官不厌其烦,谆谆善导,从自身讲起,从小处着眼,至下午15时许,终于令固执的三被告动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陈老汉今后随陈二生活,每年赡养费8300元,陈大承担3000元,陈二承担4300元,陈幺承担1000元,原告今后的医药费三被告承担比例分别为30%、60%、10%。签完调解协议后,三被告多次对法官道谢,表示今后将履行承诺,对老父亲尽到为人子的义务,陈老汉也连声道谢,并说想不到法官对他的小事这么负责,通过一整天的不间断努力,终于化解了积怨多年的纠纷。后三被告共同背负着陈老汉离开了审判场所。

  2016年,张榜人民法庭按照院党组要求,加大辖区内巡回审判力度,并在檀林、大同两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同时注重与司法所、村干部的沟通,多方联动,有效化解群众矛盾,使老百姓在家门口接受司法服务和帮助,得到了辖区内干部群众的一致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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